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年產2.4萬噸EVOH 樹脂技術升級項目與年產5萬噸特種PVA樹脂項目鋁合金板(招標編號:NWZ250718-0225-084028) ,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鋁合金板 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序號 | 項目名稱 | 項目概況 |
---|---|---|
1 | 年產2.4萬噸EVOH 樹脂技術升級項目與年產5萬噸特種PVA樹脂項目 | / |
2.2 招標范圍
序號 | 物資描述 | 數量 | 單位 |
---|---|---|---|
1 | 鋁卷板\δ=0.8mm 3003-H24 | 40000.000 | 千克 |
2 | 鋁卷板\δ=0.6mm 3003-H24 | 40000.000 | 千克 |
3 | 鋁卷板\δ=1mm 3003-H24 | 40000.000 | 千克 |
4 | 鋁板\δ=1mm 3003-H24 | 40000.000 | 千克 |
5 | 鋁板\δ=0.6mm 3003-H24 | 40000.000 | 千克 |
6 | 鋁板\δ=0.8mm 3003-H24 | 40000.000 | 千克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本款提出的資質、業績等要求,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
3.1.1 資質要求。
(1)投標人具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按照″三證合一” 登記制度登記,執照有效。
3.1.2 財務要求。
(1)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無保留意見的上一年度審計報告,應包括但不限于企業年度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查驗投標商出具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3.1.3 業績要求。
(1)提供2023年-2024年12月前標的物1份≥50萬元業績合同或框架協議(如提供框架協議的須提供框架協議子訂單或子合同不小于50萬元)和發票復印件。
3.1.4 信譽要求。
(1)投標人近兩年內沒有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2)投標人不存在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不存在進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產,或者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3)投標截止日投標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且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且未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政務服務平臺列入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4)投標人未處于被中國石化給予風險停用、違約停用處理期內。
3.1.5 其他要求。
(1)投標人承諾: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送貨至指定地點(包括小批量,零星急件)(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2)回購承諾:剩余數量不足本協議項下累計訂貨數量(含不同類型、材質和規格)的5%時,中標商應按該批貨物原價回購。剩余數量超過本協議項下累計訂貨數量(含不同類型、材質和規格)的5%(含)時,回購價格原則上應在不低于本框架協議(如到期,則執行總部年度框架協議)當月采購執行價的75% 前提下經雙方協商確定。運費由回購方負責。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
3.3 本次招標接受生產商/制造商(招標物資由投標人自行生產,招標文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投標,接受代理商投標。接受流通商投標。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設備,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