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化工公司神木化工脫鹽水增加預處理和超濾反滲透EPC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計劃分為1個標段。
2.1.1項目概況
陜西神木化學工業有限公司位于陜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錦界工業園區,項目分兩期建設,一期為20萬噸/年甲醇裝置,于2003年10月開工建設,2005年10月投產;二期為40萬噸/年甲醇裝置,于2006年6月開工建設,2008年8月投產。公司距離榆林市75公里,距離神木市35公里,交通方便。
公司脫鹽水裝置工藝落后,缺少預處理裝置設施,裝置應對水源水質波動變化的能力較差。根據地方政府發展規劃要求,園區企業工業用水采用地表水和疏干水(礦井廢水)配比供應,為保障生產裝置長周期穩定運行,公司需增加脫鹽水預處理裝置。
2.1.2 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脫鹽水增加預處理和超濾反滲透項目范圍內所有的詳細設計、采購、安裝、施工的EPC總承包建設;水、氣、汽、電、儀、排污、消防、采暖與原系統的連接,為完成本裝置 EPC總承包建設和設施的現場指導調試及試車、人員培訓。
主要工程內容包括:
①新增1套脫鹽水預處理和超濾反滲透裝置,包括多介質過濾器、超濾設備、 反滲透設備、機泵、儲罐、換熱器等相關設施,處理后的水進入現有脫鹽水裝置
②對脫鹽水增加預處理和超濾反滲透項目基礎設計進行詳細設計、采購、施工(包括設備管道改造、儀表部分、電氣部分、安裝部分和土建部分)、系統氣密、吹掃(洗)、試壓、投用以及配合性能考核、竣工驗收等相關工作。
③儀表自控系統接入中央控制室。
施工工期:工期6個月,實際開工日期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施工地點:陜西神木化學工業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設計資質證書: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化工石化醫藥行業甲級設計資質證書或環境工程專項設計甲級資質證書(環境工程專項設計資質證書許可范圍須涵蓋水污染防治工程類)。若為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中負責設計任務的單位提供。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以上資質證書或同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證書和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證書。若為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方提供。
(4)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若為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方提供。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單項合同額2500萬元及以上工業水處理EPC的合同業績或處理量大于等于5000m³/d的工業水處理EPC的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若為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方提供。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承擔過1個工業水處理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若為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中負責設計任務的單位提供。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承擔過工業水處理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機電工程專業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若為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方提供。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承擔過工業水處理施工負責人(或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或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或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或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若為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方提供。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允許最多2家單位聯合組成,牽頭人須為負責施工任務的單位。牽頭人負責代表聯合體參加投標,提供聯合體協議,并明確聯合體各方分工和連帶責任。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招標項目中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7-03 10: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7-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