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包頭煤制烯烴升級示范項目化學水處理裝置EPC總承包項目離心泵采購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項目概況: 包頭煤制烯烴升級示范項目建設在 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現有工廠預留地上,在 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現有工廠中為生產配套建設的輔助設施有安防中心、分析檢測中心、機電儀中心、廠前區、氣防站等,神華包頭煤制烯烴升級示范項目依托以上設施或在其基礎上進行局部的改擴建。 包頭煤制烯烴升級示范項目以布爾臺煤、寸草塔二礦煤和上灣煤的混煤為原料生產 200 萬噸/年甲醇(折純)并進一步加工生產 75 萬噸/年級聚烯烴產品。本次化學水處理裝置為整體項目的公用及輔助工程,由工藝系統和輔助系統以及界區內的所有公用工程系統組成,主要包括生產水制水系統、工藝冷凝液制水系統及透平冷凝液制水系統等。
本項目共劃分為一個標段,招標范圍包括:離心泵53臺及備品備件等,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供貨要求。
交貨期:合同簽訂后90日內。
交貨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九原工業園區 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項目施工現場。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2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在煤化工或石油化工行業水泵的供貨合同業績2份,且單份合同金額大于人民幣300萬元。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若合同不能表述要求信息的,應提供對應的技術協議等材料作為補充。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7-19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7-2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