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黃金集團西和礦業 三洋壩金礦選廠及其配套設施項目-生活區綜合宿辦樓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中國黃金集團西和礦業 三洋壩金礦選廠及其配套設施項目-生活區綜合宿辦樓(招標編號:CNGZB-2025-855)已由相關批準,項目業主為中國黃金集團西和礦業 ,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資金落實情況為已落實,
2.2項目規模:兩期建設項目,本次為第一期,建筑面積約3319.44平方米,地上3層,建筑高度約11.4米。
2.3計劃工期:簽訂合同后120個公歷日。
2.4招標范圍:中國黃金集團西和礦業公司三洋壩金礦項目綜合宿辦樓圖紙內全部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住宿樓、辦公樓、鍋樓房、生活污水處理設施以及綜合樓其中的附屬配套設施含消防采暖、配電(高壓箱變開始)、給排水等全部工程內容的施工及保修。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資質要求:
①須具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有效營業執照,且在有效期內,企業注冊資本金600萬元以上。
②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③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建筑類)。
(2)業績要求:
近5年承擔過下列5項中的3項以上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六層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25米以上的構筑物;單體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單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單項合同額5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1項類似此規模辦公樓項目(需提供合同復印件)。
(3)人員要求:
項目經理須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具有建筑工程二級(或以上)建造師資格證書。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建筑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本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初級以上會計職稱。
在承擔本項目期間,項目經理不得同時承擔其他項目。中標人進場后,施工現場配備的項目經理必須與投標文件一致。項目經理必須按招標人要求保證足夠的現場工作時間。未經招標人同意不得隨意更換。如項目經理不符合招標人現場工作要求,招標人有權要求承包人更換。承包人必須按招標要求配備合格的項目經理。
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資格將在中國黃金集團西和礦業 押證管理。由中國黃金集團西和礦業 在辦理項目中標通知書時,將該項目的項目經理證押存,工程結束后辦理退證手續。
(4)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5)信譽要求:
①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②最近三年內未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③未被列入中國黃金集團公司″黑名單”且處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投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