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福建公司福州電廠2025至2026年度#3、#4機組保溫搭架工程項目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福州)熱電有限公司#3、#4機組為660MW超超臨界熱電聯產燃煤機組,項目配套建設2臺超超臨界、全懸吊結構塔式鍋爐和2臺660MW超超臨界抽凝供熱汽輪發電機組及其配套輔助系統,同步建成2套“石灰石-石膏”濕法煙氣脫硫系統。設設計煤種采用神華煙煤,校核煤種為印尼褐煤,水路運輸至電廠煤碼頭,#3、#4機組沿用一期卸煤及輸煤設備。電廠淡水水源為福清東張水庫,循環水采用海水,取水口距循環水泵房約2公里。廠內除灰系統按照“灰渣分除、干灰干排、粗細分排”的原則建設。爐底出渣采用撈渣機直接送至渣倉,由汽車外運,飛灰輸送采用正壓濃相氣力輸送至#3、#4機組灰庫。計劃2025年8月#3機組投產發電、2025年10月#4機組投產發電,具體需要根據工程實際進度進行調整。
2025-2026年度福州公司#3、#4機組保溫腳手架及其附屬設備施工、安裝所需的各種腳手架搭設、保溫拆裝等施工工作,包含汛期、臺風或季風季節等惡劣天氣導致的彩鋼板、防雨棚及保溫材料損壞缺失等的修復工作。保溫材料、澆注料、耐火磚、外護板等主要材料由招標人提供,其他如保溫施工涉及的鐵絲和鉚釘等輔助材料、腳手架材料等由投標人負責。具體工作內容詳見第七章《技術標準及要求》。工期:自合同簽訂時間開始至2026年12月31日止。實施地點:國能(福州)熱電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資質。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4)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火電機組維護的腳手架搭拆的合同業績2份(須包含升降平臺安裝),且均已完成。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7-26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7-3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