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能源投資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新能源發電項目基建期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項目概況:
本項目為國華投資2025年-2027年新建及改擴建風電、光伏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框架項目,共五個標段,標段劃分如下:
標段一:陜西、甘肅、寧夏、內蒙古、黑龍江、吉林、遼寧區域范圍內風電、光伏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
標段二:河北、山東、河南、江西、天津、山西區域范圍內光伏和海上風電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
標段三:河北、山東、河南、江西、天津、山西區域范圍內陸上風電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
標段四:江蘇、上海、安徽、浙江、湖北、湖南、四川、福建、廣東、廣西、云南、貴州、海南區域范圍內風電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
標段五:江蘇、上海、安徽、浙江、湖北、湖南、四川、福建、廣東、廣西、云南、貴州、海南區域范圍內光伏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
2.1.2招標范圍:本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招標范圍包括不限于:(1)協助項目單位審核設計概算;(2)負責編制工程量清單及最高投標限價以及項目同口徑概算對比;(3)編制造價目標、工程投資結算;(4)提供咨詢成果,負責造價月報、進度款審核、過程結算、竣工結算、項目投資結算,處理合同爭議、費用補償等結算問題;(5)定期進行合同執行情況分析及造價分析;(6)配合招標人開展造價對標(行業標準)指標的統計、匯總和分析工作;(7)協助招標人進行工程造價動態管理,建立本工程的工程造價動態管理臺賬、合同管理及付款等內容;(8)配合審計和竣工決算工作,負責協助完成集團公司、投資公司、項目公司等內外部關于項目的審計工作,配合招標人進行工程完工結算的編制;(9)甲供材的審核和結算核銷,以及派遣造價駐場人員。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招標人要求。
2.1.3計劃服務期限:
框架有效期:自合同簽訂后兩年,或框架執行金額達到中標金額為止。
單體項目服務期限:以項目公司書面通知為準,包括施工準備至項目消缺結束為止的服務期。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標段一:2020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單體200MW及以上集中式風電項目和單體20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合同業績各1份。
標段二:2020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業績須至少具有單體20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項目和單體項目200MW及以上的海上風電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合同業績各1份。
標段三:2020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單體項目200MW及以上集中式風電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合同業績2份。
標段四:2020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業績須至少具有單體200MW及以上海上風電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合同業績1份。
標段五:2020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業績須至少具有單體200MW及以上海上光伏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合同業績1份,或同時具有單體20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項目和單體200MW及以上海上風電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合同業績各1份。
全過程造價咨詢合同內容須包含招標控制價編制、工程竣工結算工作。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每個標段各類型項目須配備1名項目負責人,同一標段內的各類型(類型分為風電、光伏)項目負責人不得相互兼任。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負責人有效的一級注冊造價師注冊證書(土建或安裝專業)。
(2)擬任項目負責人業績要求:標段一:①陸上風電項目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單體200MW及以上集中式風電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項目負責人的經歷;②光伏項目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單體20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項目負責人的經歷;標段二:擬任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單體20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項目負責人的經歷;標段二:①光伏項目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單體20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項目負責人的經歷;②海上風電項目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單體200MW及以上海上風電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項目負責人的經歷;標段三:擬任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單體200MW及以上擔任集中式風電項目項目負責人的經歷;標段四:擬任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單體200MW及以上海上風電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項目負責人的經歷;標段五:擬任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單體200MW及以上海上風電項目或單體200MW及以上海上光伏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項目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合同委托人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投標人自行出具的任命文件無效。
(3)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負責人在本單位2024年5月至投標截止日任意連續12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駐場造價工程師須有效的一級注冊造價師注冊證書(土建或安裝專業)。
(2)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駐場造價工程師在本單位2024年5月至投標截止日任意連續12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3)投標人須按第五章招標人要求6.2.2配備服務人員。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投標人需提供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服務承諾書》,不得修改承諾函內容,不提供簽字蓋章的視為未對招標文件進行實質性響應,按否決處理。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7-28 14: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8-0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