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7年天虹百貨公區(qū)LED燈具年采項目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2025-2027年天虹百貨公區(qū)LED燈具年采項目,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2025-2027年天虹百貨公區(qū)LED燈具年采項目
2.2、招標編號:0730-2511SZ0198/01
2.3、招標范圍: 天虹百貨公區(qū)LED燈具
2.4、交貨
2.5、合作期限:合同時間暫定為2025年7月-2027年7月,具體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本次招標擬選定一家單位作為中標單位。
2.6、質量標準: 符合國家和行業(yè)的各項標準的規(guī)定,質量合格;詳見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須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
3.2、投標人必須是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須提供承諾書)
3.3、投標人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 投標人本次投標的燈具品牌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有同類零售商業(yè)綜合體項目供貨業(yè)績三個,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70萬元,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需提供合同關鍵頁(包含項目名稱、合同總金額、燈具品牌、簽字蓋章頁 )。如為燈具品牌經銷商/代理商業(yè)績,需提供經銷商/代理商的銷售合同及燈具廠家的供貨合同/訂單,合同上需體現(xiàn)燈具品牌。
(2)投標人本次投標的燈具品牌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有同類零售商業(yè)綜合體項目的年采業(yè)績。
3.4、投標單位須為燈具生產廠家,即經營范圍需包括照明產品的制造/生產。
3.5、投標人參加投標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須提供承諾書)
3.6、投標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須提供承諾書);
3.7、本項目不接受銷售商、代理商投標;
3.8、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2)不存在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吊銷資質證書狀態(tài)、不存在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3.9、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