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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購 公 告
瀘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擬對印制機動車臨時號牌及檢驗合格標志項目進行詢價活動,茲邀請符合本次活動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一、項目概況
(一)采購人:瀘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二)項目名稱:機動車臨時號牌及檢驗合格標志印制項目
(三)采購需求:詳見附件
(四)預算金額及最高限價:9.99萬元(報價超過最高限價作為無效投標處理)
(五)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
(六)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提供承諾函);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經營異常名錄”。(提供承諾函)
3、特定資格要求:投標人2021年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印制機動車臨時號牌和檢驗合格標志業績。(提供合同復印件,需附上合同資金支付憑證或發票,如為分期付款的,至少提供一次支付憑證或發票)。
三、采購文件的獲取
采購文件自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4日00:00—24:00登錄《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瀘州市)》( https://www.lzsggzy.com/)自行獲取。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瀘州市)
四、投標要求
(一)投標文件應包含:
1、營業執照復印件(三證合一)。
2、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3、投標人為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投標人為非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4、項目報價單(詳見報價表)。
5、資質要求需提供的承諾函和證明材料。
注:1、以上所有資料必須加蓋公章(鮮章),并裝訂成冊。
2.投標文件每頁及外包裝密封袋均需加蓋公章(鮮章);
3.投標人須保證所提供的資料內容真實、完整、有效。
(二)投標文件的遞交
1、遞交截止時間:2024年3月15日10時0分。
2、遞交地點:瀘州市江陽區藍安路二段36號行政樓308會議室。
3、出現以下情形時,不予接收比選文件:
1)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
2)未按照比選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選文件每頁以及密封袋未加蓋公章的。
五、評審辦法
本項目評審采用最低評標價法,有效報價的供應商中價格最低的為成交供應商,最低價相同的采用隨機抽選方式確定供應商。
六、采購人聯系方式
聯系人:陳先生
電話:0830—2526624
2024年3月12日
采購需求.zip
項 目 報 價 表.doc
編輯:g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