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1.采購項目編號:XDEC-A20250715
2.采購項目名稱:河南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特巡警支隊駐勤訓練基地屋面及墻面漏水維修項目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項目預算金額:¥576241.79元,最高限價:¥576241.79元
序號 | 包號 | 包名稱 | 包預算(元) | 包最高限價(元) |
XDEC-A20250715 | 河南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特巡警支隊駐勤訓練基地屋面及墻面漏水維修項目 | 576241.79 | 576241.79 |
5.采購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的名稱、數量、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等):
5.1項目概況:本工程為河南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特巡警支隊駐勤訓練基地屋面及墻面漏水維修項目,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5.2建設地點:河南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特巡警支隊駐勤訓練基地
5.3包段劃分:本項目共分為1個包段
5.4磋商范圍: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單、圖紙范圍內包含的所有內容
5.5工期:合同簽訂后50日歷天
5.6質量要求:合格
5.7保修期限:5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本項目保修期限
7.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磋商:否
8.是否接受進口產品: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滿足的資格要求: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供應商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及以上資質或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含)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擬派項目經理要求:供應商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含)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在有效期內),并與供應商具有勞動合同關系,參加了社會保險,提供在本公司繳納的社會保險證明。項目經理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須提供項目經理無在建承諾書);
3.3財務狀況要求: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4年度經審計的審計報告(或基本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4信譽要求:
3.4.1供應商自2022年1月1日以來沒有因安全事故、質量事故、投標違規等不良記錄被暫停或被停止投標活動。(供應商自行承諾,格式自擬);
3.4.2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和豫財購〔2016〕15號的規定,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企業,拒絕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查詢渠道:″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s://zxgk.court.gov.cn)”查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注:采購代理機構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天將對所有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的信用情況(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進行查詢、打印留存。若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天查詢到供應商有相關負面信息的,則該供應商為無效供應商;
3.4.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全部或者部分股東(基金公司或者專業投資公司作為股東的除外)為同一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應商,同一自然人在兩個以上供應商任職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競爭性磋商。(提供聲明函,格式自擬)
3.5其他要求:
3.5.1供應商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5年1月1日以來任意連續3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3.5.2供應商須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能力聲明函(格式自擬);
3.5.3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格式自擬)。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河南興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代理2部。(鄭州市電廠路與涇河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河南省國家大學科技園東區15號樓F座2樓)
方式:現場出售。獲取磋商文件時請攜帶:①法人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人身份證;②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售價:人民幣300元/份,須采用現金形式支付,售后不退。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5年7月18日9時30分(北京時間)
地點:河南興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六樓會議室(鄭州市電廠路涇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五、響應文件開啟:
時間:2025年7月18日9時30分(北京時間)
地點:河南興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六樓會議室(鄭州市電廠路涇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采購與招標網》上發布。
公告期限為三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本項目執行的政府采購政策:本項目執行促進中小型企業發展政策(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企業視同小微企業)、強制采購節能產品、優先采購節能環保產品等政府采購政策。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采購人:河南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
地址:鄭州市新鄭市貨運路與機場四路交叉口
聯系人:劉老師
聯系方式:0371-87167772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河南興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鄭州市電廠路與涇河路向西200米路南河南省國家大學科技園(東區)15號樓F座西棟
聯系人:李靜、曹振雨、徐萌
聯系方式:0371-66681093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李靜、曹振雨、徐萌
聯系方式:0371-66681093
發布人:河南興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25年7月7日
編輯:hnzb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