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榕衛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u201c采購代理機構\u201d)受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龍巖市分公司(以下簡稱\u201c采購人\u201d)委托,就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龍巖市分公司本部及連城、漳平分公司大樓保安外包服務采購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比選。現邀請合格的供應商提交響應文件并參與比選。 一、項目名稱:<\/strong>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龍巖市分公司本部及連城、漳平分公司大樓保安外包服務采購項目<\/strong> 二、<\/strong>采購編號:RWZB-LY-202<\/strong>5-202<\/strong> 三、<\/strong>項目概述:龍巖市分公司本部及連城、漳平分公司大樓保安值守(消控)及安全保衛工作<\/strong>,<\/strong>具體詳見第五章《技術(服務)規范》<\/strong> 四、<\/strong>采購內容:<\/strong> 合同包號 采購標的 服務期限 合同包預算金額(元) 保證金額(元) 1 連城分公司保安外包服務 1年 77438.4 1400 2 漳平分公司保安外包服務 1年 174148.8 3400 3 市本部保安外包服務 1年 204924.96 4000 (詳見采購文件第五章《技術(服務)規范》)。 注:(1)供應商須以\u201c包\u201d為單位參加本項目的比選,并以\u201c包\u201d為單位提供響應文件。 (2)本項目最高限價為456512.16元,供應商報價如高于最高限價,其響應將被否決。 五、<\/strong>供應商資格條件<\/strong>(<\/strong>合同包1、2、3<\/strong>)<\/strong>: 5.1.供應商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港澳臺除外)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單位。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營業執照經營范圍載明有與本項目相關的經營項目。 5.2.單位負責人授權書原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單位負責人參加比選的可不提供,但須提供單位負責人身份證明)。 5.3.合同包1供應商須是全省物業及食堂服務供應商入圍(資格預審)采購項目合同包1的入圍供應商,需提供入圍通知書復印件或掃描件;合同包2及合同包3供應商須是全省物業及食堂服務供應商入圍(資格預審)采購項目合同包10的入圍供應商,需提供入圍通知書復印件或掃描件; 5.4.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聲明函。 5.5.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及無行賄犯罪記錄的書面聲明。 5.6.供應商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結算(提供承諾函)。 5.7.供應商須具備公安機關頒發的《保安服務經營許可證》 5.8.被\u201c信用中國\u201d(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供應商,被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被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或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單且在有效期內的供應商,均無資格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5.9.與郵政無投資關系且存在以下情況的,不得參加采購活動:郵政領導人員及其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郵政員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個人身份(組織委派的除外)擔任法人、董事長、總經理、監事的企業,以及郵政所屬工會或員工集體出資成立的企業。 5.10.供應商廉潔自律承諾書。 5.11.承諾與聲明。 5.12.本項目不得轉包、分包,不接受聯合體參與投標。 注:<\/strong>